河南发生电动车火灾402起 多部门联动整治充电乱象

26.10.2015  11:57

连日来,河南公安又“”起来了。“”的原因,依然和火有关。

  自10月15日至11月30日,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剑指电动车“充电乱象”,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诊脉】今年全省已发生电动车火灾402起  多因不规范充电诱发 

  6月25日,郑州市某小区因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15死2伤。

  这场火,一直在受害者家属的悲痛中挥之不去,也在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甘露的心中隐隐作痛。

  映象网记者从省消防总队了解到,近年来,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上升,目前已有近2000万辆,仅郑州就有300万辆。2008年全省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8起,2014年上升至478起,是2008年的26.6倍。今年截至目前,已经发生了402起,占全省火灾总数的56.2%。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252起,造成40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死亡3人以上火灾发生7起,共造成32人死亡。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乱象,许甘露专门指示:“要尽快破解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多发难题,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下大决心、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章停放、充电等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举措】多警种联动严整“电动车乱象”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易发多发势头,10月14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行动。成立由陈志中副厅长牵头,消防、交警、治安、刑侦、经侦等警种参加的整治领导小组,抽调各警种人员成立专班,专门负责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

  有物业的居民小区,下月底前要建成电动车棚

  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防止发生火烧连营;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应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安装可视监控探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实行物防、技防措施。

  清理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门厅、楼梯间和楼道

  立即组织对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进行全面清理,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多部门联动严打无证生产、制假售假、非法改装

  10月20日至11月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当地质监、工商部门,经侦、交警、消防等警种联合行动,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打假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生产严重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将集中曝光

  11月份,市、县两级将集中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模拟实验,10月下旬,每个县(市区)利用废旧楼房进行一次模拟燃烧实验,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小区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和居民群众现场观摩。

  【进展】郑州:已建设电动车充电库(棚)562处 

  记者从郑州消防支队了解到,郑州市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8月1日起,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已建住宅小区要充分利用公共用地和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参照建设技术要求,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

  郑州市消防支队依托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协调相关辖区公安、房管、建设、民政、规划等部门和单位,大力推动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工作,并要求各  县(市)区按时间节点完成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进度任务。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电动车充电库(棚)562处,金水区分别在杜岭中街34号院、陈寨村、经八路5号院三处建立电动车充电棚试点。

  平顶山:多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 

  10月22日下午,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执法监督人员联合市工商等部门深入市区开源路雅迪、捷马等电动车销售点、天慧电动车城以及部分电动车售后维修、电池销售点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销售、三无电动车和电动车电池不达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电动车监管新模式,全面治理和净化电动车市场。另外,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还印制5万份《电动车安全防范温馨提示》,依托全市各大快递公司进行捆绑投递。

  洛阳:模拟演练提高居民防范电动车火灾意识 

  一辆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突发大“”,短短数分钟后,滚滚浓烟充斥在小区上空……这是10月21日洛阳市消防支队进行的一次模拟电动车燃烧实验。

  14时35分,电动车开始燃烧,随即火势就开始变大,随后,4名工作人员手拿灭火器进行灭火。过了1分35秒后,仍然没能完全扑灭。又过了35秒,消防队员拉来消防水管才将火完全扑灭,电动车被烧得只剩下铁架。

  “电动车燃烧起来的时候,感觉好吓人!”当天在一边观摩的市民说,通过这次演练,深感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必要。

  记者从洛阳市消防支队了解到,为消除电动车乱扯电线造成的隐患,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要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

  开封:不建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开封警方着重从源头上做好管控工作,结合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并联合消防审批部门把好建审、验收关。

  今后,该市凡是新建的住宅小区,必须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并按要求在楼栋一层安装简易喷淋装置。没有建设或者建设标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住宅小区,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均不予通过。同时还提请政府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今年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不能按期完成的,在居民小区楼栋一层安装简易喷淋装置。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2015年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

  周口:电动车火灾防范列入市政府督查内容 

  10月16日下午,周口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消防工作推进会。副市长洪利民强调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列入市政府督查内容并严格落实问责。

  商水县消防大队联合住建局举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会,辖区12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参加培训。沈丘县各乡镇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住建、房产、质监、工商、文化、物业公司向县政府递交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项城市公安局与项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淮阳县消防大队联合房改办物业办组织召开全县2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现场对三个小区进行了检查,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0余辆,拆除违规线路9处。川汇区消防大队检查电动车经营企业36家,对云鼎新城林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10万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