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骑电动车丢16万元 随身带24万元现金

11.03.2015  10:19

□记者宁田甜文洪波摄影

核心提示|16万元钱丢了,郑州市民田女士已两天粒米未进。她急啊,凭她的工资,这钱不吃不喝数年也不一定能攒够。

昨日,交警相助,田女士家人调取到监控,寻找到一些线索。

田女士说,捡钱者如果看到新闻,会还的。因为,她相信,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事件丢了16万元,她两天粒米未进

昨日上午,郑州市京广路和陇海路交叉口东北角。

田女士在儿子的陪伴下,四处打听线索。

50岁的她,站在电动车旁,面色憔悴。提起丢钱一事,声音哽咽。

前日上午11时15分许,她骑电动车从该路口的西南角斜穿至东北角,由南向北而去。

当行至该路口北约200米处时,先后有两名男子提醒她,钱袋子掉了。

她一看,放在电动车脚踏板上印有“工商银行”字样的红色手提袋不见了,里边装着16万元现金。

此时的她有点蒙,她迅速掉头,原路返回寻找,但没找到。她也问了路口的协管员、摩的司机等人,都说没看到有钱掉落,也没看到有人捡钱。

田女士说,母亲在医院住院,她急着到医院陪护。当时,她带着24万元现金,准备存到银行。其中8万元塞在随身背的包里,剩下16万元装在手提袋里,放在脚踏板上。

当时只顾着赶路了……”田女士说,她是名普通工人,这笔钱她几年不吃不喝也不一定能攒够,而她还上有老下有小。她很自责,已两天不吃不喝,前晚一整晚没睡着觉。

担心母亲思想压力太大,儿子一直在安慰她。

热心为帮她寻找,交警、协管员纷纷支招

田女士回忆,当时有两名男子提醒她丢钱,其中一人当时开着黑色轿车由南而北行驶。如果她的钱是在该路口以南掉落,那辆轿车是看不到的。因此她推断,钱应该是掉在该路口至路口以北约200米的范围内。

昨日上午,在该路口等活儿的多名摩的司机均称,前日事发时段,他们也在路口,但都没看到有人掉钱或有人捡钱。

要我们看到,说啥也会等失主。”俩摩的司机说,他们分析,因该路段有围挡,掉钱的位置很可能在路口以北,围挡挡住的那段快车道,“不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

在该路口西南角当值的协管员肖金萍说,事发当日,是她另外一个同事在路口东北角当班,听同事说也没见有人丢钱捡钱。不过,她建议,此处很多公交车过往,可考虑与公交公司联系,查下事发时段路过的公交车,“车载监控,说不定刚好拍下事发情形呢”。

麦志彬是交警三大队民警,昨日上午,在路口执勤的他告诉大河报记者,该路口因修路暂时没安监控。但在该路口北约200米隧道下桥口附近,倒是有监控。另外,该路口北约100米路西有家招待所,门口有朝着马路的监控,“说不定能找到点线索”。

转折监控显示一辆电三轮曾短暂停留

昨日中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大河报记者陪同田女士母子前往事发路段四周寻找监控资料。

昨日下午3时许,田女士儿子兴奋地致电大河报记者说,他从那家招待所调来了监控,上面有一些线索。

记者在招待所的监控画面上看到,9日上午11时14分许,一辆电三轮在路口北约5米处短暂停留。当这辆电三轮继续前行时,一辆黑色轿车紧随其后向北驶去。其后有一人骑电动车逆行回来,还和那辆电三轮“打了个照面”。

田女士儿子指着监控画面说,画面虽然不是非常清楚,但那个路段属于快车道,按常理,电三轮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随意停下的。而那个路段和时间段,也就他母亲一人在此车道逆行。种种迹象表明,“很可能是电三轮上的人捡了钱”。

该路口北约200米的一隧道入口处有个360度监控探头。记者了解到,要想调取其中的监控资料,需要警方配合。

难点遗失无法立案失主调查不下去

昨日,大河报官博第一时间扩散此事,帮助寻找捡钱者和目击者。

田女士称,事发当日他们就向警方报了案。“警察到场后,问问情况就走了。

昨天傍晚,田女士儿子联系了郭警官(自称嵩山路公安分局治安三中队民警)。

郭警官听完最新情况后称:“钱是在车子行进过程中掉的,这属于遗失,因此数额再大也立不了案。如果你认为有被盗的嫌疑,可以去刑侦大队报案。

郭警官同时表示,目前他手上还有别的案子要忙,如果有时间,他可以帮助田女士调查。

昨晚7时40分,田女士儿子去了刑侦大队,得到的答复也是“构不成立案”。

他无助地说,警方无法立案,追查就很难再有所突破,这让他感到很无力。

说法应先按盗窃案立案查明捡钱者身份

律师李晴川说,公民财产遭受损失,即便查明确实是被人捡到,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就涉嫌构成侵占罪,普通公民是无力追回的,因此,警方应帮忙追回。

律师赵钰涛说,此事涉及金额较大,前期因没有证据证明是被盗还是遗失,作为警方应先按盗窃案立案。紧接着,警方应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即便经查属于遗失,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捡钱者就要承担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警方也应查明捡钱者身份信息。之后,失主才可去法院作进一步处理。因此,警方不立案不合适。

失主世上好人多,相信会归还

田女士说,当时提醒她的其中一名男子,“曾提到我的钱袋子”。

她分析,这说明目击者看到了钱当时在地上,“说明捡钱者知道有人丢了钱”。

田女士很感谢当时提醒她的两名热心男子,她希望这两名热心人能主动联系他们,再多提供一些线索。当然,他们最期盼的是,那名捡钱者看到新闻后,能主动归还这笔钱。她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

应该还给人家。不能为了钱,失去了良心。”昨日,微博上有网友呼吁。

如果您是捡钱者,或者您是目击者,请与失主13623851971联系。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