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骑这种电动车上路?郑州交警一小时就暂扣了20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通讯员 王凯
“给电动车加个遮阳棚吧,晴天挡太阳、雨天不淋雨。”“你这电动车没劲儿,换个‘大力神’吧,拉人送货都不是事儿。” 购买电动车时,消费者常常会被车行推荐加装遮阳伞、换电瓶,实际上,私自加装遮阳伞和电瓶是一种违法行为。
随着郑州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进入第二阶段,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等“七类车”的整治力度,尤其对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棚、超标大功率电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8月31日下午,交警五大队组织警力在花园路东风路口开展集中行动,针对“七类重点车辆”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严查。短短一个多小时,民警就查扣“大力神”超标电动车近20辆,现场拆除电动车遮阳棚5个,查扣电动三轮车3辆。
当天下午17时许,交警五大队一中队民警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展开行动。一男子驾驶一辆载满货物的“大力神”电动摩托车,沿东风路由东向北右转上花园路时被民警拦下。据该男子称,其驾驶的电动车最高可以跑到50公里每小时,车上装了6块电瓶,平时主要用来给商铺送货。无论是按照现行电动自行车标准还是参照明年即将实行的新国标,该车都已严重超标。随后,民警将该车暂扣。
17时20分许,一女子驾驶一辆装有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被一中队负责人田广金拦下。“咋回事儿警官,这不让装啊?”女子紧张地看着田警官。田警官向该女子讲解了电动车加装遮阳棚的危害,“这样相当于在自己的车上‘加了把刀’。”最后,在民警的督促下,该女子自己动手将遮阳棚拆下来。
交警五大队副大队长董文介绍,自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队针对“七类重点车辆”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大力进行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目前辖区内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已大为减少。下一步,大队将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严格管理、细化措施、提升标准,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整治手段,对各类交通违法逐个击破,全力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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