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

16.10.2015  10:18

  10月15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是推动居民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同时,对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此外,省、市、县三级将统一行动,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企业,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生产、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据了解,为全面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居民住宅的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居民住宅区、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没有主管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楼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责任。对不履行消防管理责任,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法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依法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记者 温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