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遏制校园暴力

29.03.2016  16:22

□胡殿文

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立法遏制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点击搜索校园暴力,竟然出现7000多条视频,有的暴力情节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这是非常可怕的。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说,一些孩子受到校园暴力之后,可能会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由于校园暴力干预机制滞后、作恶成本低,国内校园暴力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仿佛是在为校园暴力活动做注释,近日,一位来自安徽黄山黄家炳实验中学的高三女生,在网上吐露了她遭到同班3名男生下“春药”,之后又被威胁如果找老师或报警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恐怖经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举例说,前不久,3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虐待同学以绑架、殴打罪名分别获刑6年、10年和13年,这在国内引发热议。原因在于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通过这一反证可以看出,用法律遏制校园暴力,当好“护花使者”,才是治本之策。

校园暴力,包括硬暴力和软暴力,涵盖社会人员的不法侵害和校园内的种种暴力行为,比如学生互殴、幼儿园老师殴打幼儿等。这些年来,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有的人麻木不仁,已经把它当成新闻看了。有人说,一幕幕“青春残酷剧”,成了依法治国下的“另类”。法律如果保护不了被欺辱的校园内的孩子,又如何让他们从小养成对法治的敬畏与信仰呢?有人说,法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是要诉诸综合治理。这实际混淆了一个基本逻辑:治本之策固然不能少,治标之计也是必须有的。

其实,校园暴力问题一直被关注。有人投入精力关注这一久治不愈的社会现象,有人在出主意想办法,有人已经在行动了。据报道,在河南,有这样一群女律师,她们不辞辛劳,长期在偏远乡村从事女童保护的宣传教育,为受侵害女童家庭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女孩在最青春的年纪,社会应该提供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供她们在绚烂的年华里,编织美丽的梦想。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护“”维权活动一开始,全省就有622名律师报名成为“护花使者”。他们走进校园、社区、乡村,发放护“”宣传手册、开展护“”维权讲座、解答法律问题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些志愿者律师,也得到了受侵害女童家属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用法律遏制校园暴力,当务之急是要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进一步明确家长、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还以高三女生被下“春药”事件为例,应该说,有二点亟待纠偏:一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重保护、轻惩戒的取向,需要应时调整。现在的孩子早已不比改革开放以前,身心发展在变化、时代环境在变化,缺钙的未成年人立法,迟早该硬气起来。二是执法等部门应对校园霸凌现象有精准的认识,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在被害者伤口上“和稀泥”。至于校方或家长,当在法治框架内寻求事件的公平解决。倡导社会各类预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机构以及公益性组织和专家参与其中,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校园预防暴力防控体系,当是应有之义。一言以蔽之,法律才是最好的“护花使者”。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