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民意法码"称量"干部绩效

08.03.2015  19:07

    刘建国

    “政府工作报告两提‘为官不为’很有针对性。”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开门见山。他说,回顾深化改革元年,各级政府的确“蛮拼的”,但同时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主动性下降,不敢承担责任,坐等观望求稳怕乱的“太平官”现象有所抬头。(3月8日 新华社)

  中央八项规定面前,虽然工作作风以及党风政风出现了好转,但是少数部门的领导干部也出现了懈怠和懒散。于是,从之前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变成了“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那么,在“不吃不喝,但事也不办了”的生态下,亟需反思当前的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当前,对于一些领导干部而言,之所以变得不愿干事、不想干事,关键还是在于当前的绩效评价机制侧重于“上移”。试想,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升迁提拔的话语权,往往都是由上层领导掌握。而其工作地点的群众,对于干部的未来走向没有话语权,干得好还是坏,往往是上级领导说了算。所以说,即便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工作中为官不为,群众奈他如何?只要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即便工作不出色,只要没有捅娄子、出大事,提拔机会肯定还是不少的。

  应该说,干部在位不干事,依赖于纪检部门的监督,还是略显掣肘。毕竟,工作劲头的懈怠和不负责,只要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也很难通过党纪国法进行惩罚。更何况,“太平官”的言行举止具有隐蔽性,在监督不能成为常态的现实下,不可能织起无缝隙的监督网络。所以,很多“太平官”,可能成为漏网之鱼,并不会受到相应苛责和处理。

  事实上,对于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量,关键还是要下沉评价主体,赋予群众更多的话语权。比如,很多地方早在几年前就推行了“共推公选”,目的就是增加民意法码,在干部任免程序中加入更多民意因素,增加当地民众对干部提拔任免的话语含金量。领导干部能否造福一方,是否干出了成绩,并不是由上级领导说了算,而是应当地群众进行客观的评价。通过这种方式,必然会强化领导干部自身工作的责任感,并对基层民意给予充分的考量。

  肯定的说,民意砝码的增加,能够让基层领导干部的心沉下来,不再让他们为了乌纱帽,而与上级领导拉关系、搞圈子。自己能否提拔,能否升迁,完全要以自己的工作成绩来衡量。如果,自身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认同,自然会带来正面的连锁反应,为自己赢得更好的绩效评价,提拔和升迁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之事。

编辑:王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