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3.12.2014  17:27

一、招标条件: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已经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       郑东计财【2013】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
2.2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规划用地103亩,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建设基地面积:E7-1-01建设用地面积12469.98㎡,南临祭城路,西临湖心环路,东临公园;E7-1-02建设用地面积24775.4㎡,西临湖心环路,东临公园;E7-1-03建设用地面积19741㎡,南临公园,北临湖心环路;E7-1-05建设用地面积11573.13㎡,南临祭城路,东临湖心环路,西临公园。

2.3 招标范围: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全过程验收、培训等。

2.4 工期: 供货期180日历天,安装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6 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7 质保期服务 、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或有电梯生产企业给予授权的代理商,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或 1600 万美元)人民币,代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 制造商: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 代理商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

3.4 制造企业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所投品牌型号单份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

3.5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3.6 投标品牌在郑州市设立有电梯生产厂家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并取得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需办理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包括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之间如果存在以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进行现场报名,过期不候。

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4.2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公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2.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需提供);

4.2.3电梯制造企业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A级证书(附明细表)、电梯制造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

4.2.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的,提供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4.2.5投标人(或制造企业该品牌该型号)在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合同;

4.2.6 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交);

4.2.7 投标货物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证明材料;

4.2.8 投标人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

4.2.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8.2 招标代理: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7房间
联系人:蒋先生  林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