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受省教育厅精神文明建设表彰

17.02.2017  04:01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思政〔2017〕18号),对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2名教师、1个班级、3名学生获得殊荣。
      其中,能源学院采矿工程系南华、文法学院法学系谢珺荣获“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能源学院采矿工程13-07班(班主任:韩颖)荣获“河南省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安全学院安全工程13-02班杨晨阳、测绘学院测绘工程(卓越班)13-02班李雨、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14-01班吕相龙荣获“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2016年以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以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为载体的教育系统“两创两争”和我校以创建“文明部处、文明学院、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争当“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为载体的“五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上档次,切实提升了师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校园文明水平。
      省教育厅要求,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省教育系统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