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6.06.2015  20:41

豫安监管﹝2015﹞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豫办〔2015〕25号)的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全省“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豫安委〔2015〕12号)的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查

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5日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豫办〔2015〕25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全省“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豫安委〔2015〕12号),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责任、所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省“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进行。省安全监管局成立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安监系统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刘宛康(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建勇(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张朝显(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世俊(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涛(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平党生(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总队长)

              杜金顶(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郝敬红(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震寰(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煤监办主任)

              南小方(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南小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站在积极回应群众对安全幸福生活新期待的高度,根据自身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责任分工,通过开展“四查”(即: 一查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地方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监察责任,特别是县乡“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 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认真检查履行综合监管责任、所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着力抓好以下4各方面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一)排查消除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尾矿库等方面隐患。

      (二)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管道企业)反“三违”、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活动,加大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排查消除工矿商贸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涉氨制冷、易爆粉尘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汛期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事故隐患。

(四)排查消除职业病危害隐患。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将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以近期安全防范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推动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更大效果

四、原则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十不十欠”问题和“四查”内容,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从吸取本地、本行业领域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推进重点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入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把问题找准查实,采取有力措施,真正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坚持上下联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在省安监系统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以自查为主。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在做好自查的同时,负责本地系统内活动的专项检查工作。省安监系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活动的专项检查工作,推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坚持务实求效。将“查尽责”与“除隐患”紧密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即改,即改即“”,真抓实做,求实求效,真正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和解决问题。要以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实际效果作为检验“查尽责”要求是否到位的基本标准,反证各地各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成效。

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督,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坚持标本兼治。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注重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既下大力气解决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着力消除近期重点安全隐患,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五、职责分工

省安监系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省安全监管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全省本行业领域活动的开展;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地区系统内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安全监管局各处室、执法监察总队、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所属系统、行业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一)监管一处负责排查消除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尾矿库汛期、外包工程、地下矿山企业防中毒窒息、露天开采矿山防边坡坍塌、深凹露天矿山防排水以及排土场安全度汛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单位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监管三处负责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变更管理、承包商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和运行等;烟花爆竹企业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高温停产、“三超一改”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三)监管四处负责排查消除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涉氨制冷、易爆粉尘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汛期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负责排查消除工矿商贸领域职业病危害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及高温中暑等方面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五)煤监办负责排查消除煤矿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监管二处负责协调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活动的开展;政策法规处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事故统计调查处负责组织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风险预警等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管理服务情况;人事培训处负责组织检查在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考核等方面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管理服务情况。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执法监察总队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违法行为。其他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同时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宣传教育、后勤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6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就实求实、反求诸己,深入反思本地、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对照全省“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省安全监管局有关处室要立足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本行业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条主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级“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又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大对本地系统内“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和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省安全监管局班子成员要按照《关于2015年度局领导联系省辖市和省直管县的有关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26号)要求,及时对各地安全监管系统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安排部署、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部门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6月底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局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每月1日和16日向省局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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