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组织开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集中学习活动

06.04.2016  10:50

日前,周口市川汇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集中学习省政府第173号令《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主管副职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办法》的出台,对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作出了全面规定,对于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齐抓共管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是各级政府抓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 一要 进一步树立抓隐患排查治理就是抓安全生产源头的意识,用思想认识到位促进贯彻落实到位,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治本之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 严格落实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明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压实基层监督检查责任,各办事处、各园区要按规定履行责任,及时掌握本区域安全生产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反馈,解决对安全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和“看得见、管不到”等问题;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和有关部门承担的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 三要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加大对执法人员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促使真正领会《办法》的实质和内涵,从而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 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办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照《办法》,履行各项义务,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周口市川汇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