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获胜:《宫》停播 获赔500万

26.12.2014  03:42

今天下午,北京市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案宣判。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令其停止传播,赔偿原告500万元。此前,琼瑶称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梅花烙》,而于正未经许可,擅用其核心情节摄制《宫锁连城》。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琼瑶发文:泪在眼眶,知识产权胜了

中新网12月25日电 今日下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于正被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与四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对此,琼瑶第一时间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她兴奋称“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今日下午,侵害案刚刚宣判,琼瑶就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谢谢三中院,谢谢宋鱼水法官,冯刚法官、张玲玲法官,谢谢内地的法律,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琼瑶”。

于正工作室则发出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