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正式起诉于正等五被告侵权 索赔2000万元

11.06.2014  20:42

记者27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琼瑶已于27日上午向该院提交起诉状,起诉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等五被告著作权侵权,并索赔2000万元。

起诉书称,原告琼瑶(本名陈喆)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文学作品《梅花烙》,并在中国内地多次出版发行。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于正(本名余征)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摄制电视连续剧 《宫锁连城》(又名《凤还巢之连城》),《梅花烙》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