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 地方包庇违法纪检委将介入

07.09.2015  11:54

  □记者 张渝

  核心提示“阅兵蓝”过后,老百姓期盼的是“天天蓝”,怎样才能使蓝天常见、绿水长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建立网格化的环境监管制度,如果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环境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

  同时,《意见》强调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发布重大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查处环境违法等信息。

   亮点|强调在我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办法共19条,并从2015年8月9日起施行。

  我省在《意见》中首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其中指出: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政府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新政1|网格里出现“保护伞”,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

  街道里的露天烧烤是不是“死灰复燃”?主要得靠基层监督。《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保护网格,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责任体系,将各项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并细化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据了解,各级环境保护网格划分方案要于每年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个“网格”里都是“熟面孔”,如果执法者姑息环境犯罪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