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以来 洛阳市开出7500余万元罚单

14.04.2016  10:02

  记者 章杰 通讯员 杨红涛

  本报讯 自去年实施以来,新环保法就备受关注。如今已经实施一年,那么对洛阳的污染企业约束力如何?对那些存在屡教不改的污染企业震慑力到底有多大?昨日,洛阳市环保局对外发布了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处罚情况: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26起,下达处罚决定495起,罚款7500余万元。

  有错不改,6家企业被按日罚5481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其中一个亮点就是按日计罚。所谓按日计罚,是指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罚款后,在30日之内对其暗访,如果发现还未改正,就可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上不封顶。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仍然有6家企业‘顶风而上’。”洛阳市环保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6家单位分别是: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洛阳榕拓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和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市环保局对这6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5481万元。

  除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也成为另一柄悬在污染企业头上的“利剑”。截至目前,洛阳市环保局共查处7起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栾川县栾川乡方村污水处理厂稀释排放的污染物故意干扰监测数据行为,该厂副厂长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栾川县庙子镇井雪峰砂厂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该厂副厂长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洛阳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26起

  企业一旦登上环保黑名单,运营就将寸步难行。截至目前,共有7家企业被环保部门“拉入”黑名单。经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决定对伊川县鹏展新型建材厂、偃师市首阳山四方建材厂、偃师市全兴空心砖厂、洛阳瑞得拖拉机有限公司、洛阳同欣工贸有限公司、栾川县鑫旺选矿有限公司和嵩县源丰矿业有限公司7家企业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被实施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其相关环保行政许可和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将被不被受理和审批,同时其融资、评优评先以及各种政策性奖励、补助的环保认可证明将被中止。

  据了解,自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洛阳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26起,下达处罚决定495起,罚款7500余万元,是2014年的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