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环保检查大气污染投诉比例大 10%相关企业必查

26.02.2016  09:26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召开的环保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春季环保大检查已开始。此次大检查,重信重访问题、环境焦点问题、舆论热点问题是必查对象。同时,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将联合惩处环境违法企业。

  郑州晚报记者 王军方

   春季大检查涉及多个方面

  污染防治设施方面,重点检查涉气、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对发现的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等情况及时查处。

  危险废物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对危废暂存场所、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标识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对不符合产业结构的依法关停到位,对有污染防治设施但手续不全的确保其达标排放,对手续不全但能达标排放的限期补办手续,确保依法依规分类解决。

  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土小”企业以及燃煤小锅炉等明令禁止的企业(作坊)。

   环境焦点等问题必查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管委会环保局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执法大检查,依法依规处置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近年来,市环保局12369热线显示,大气污染投诉在所有投诉中占有很大比例。此次检查企业数量应占对应区域企业总数的10%。按区域、行业均衡检查比例,其中重信重访问题、环境焦点问题、舆论热点问题列为必查对象。

  利用12369环保热线、微信等有奖举报渠道,提高运转效能,对市民举报的问题速查速办。

   启动约谈和区域限批机制

  此次大检查自2月25日起,至4月30日止。

  群众举报的问题立案后,各单位要依照程序迅速办理,对所有立案的投诉案件要责任到人,规定时限。

  对去年底前未处理到位的案件、多次反复投诉的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对各种复杂环境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

  对问题严重的、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启动约谈、区域限批等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实施环保“黑名单”、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对环境责任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或诫勉谈话,对情形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联合公安部门

   处罚违法犯罪行为

  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对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造成环境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由公安机关依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治安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