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法?要情?王立锋教授讲解《人情社会与法治中国》

05.08.2015  11:53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需要亲情和友情、需要温暖,从而使生活变得更为温馨。但同时又需要明确的规矩来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们的行为逾越一定的界限。那么,到底要情?还是要法?该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消失,变通,还是相互抗衡?

8月1日,值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由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南博物院主办,河南嵩阳文化承办,大河网等赞助支持的2015年“中原大讲堂•河南博物院讲堂”系列讲座第五讲特邀请到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王立峰在河南博物院配楼二楼为大家带来《人情社会与法治中国》精彩讲座。

讲座现场。

第五讲嘉宾:王立锋老师

为什么中国的法治道路那么不容易走?原因有很多,讲座现场,王立锋老师从中国法治的思想背景、经济背景、社会背景、国际背景四个方面谈起。

王立锋认为:要实现法治社会的艰巨目标,人们思想上的不足却是首当其冲的。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宗族思想占据社会的主导,封建社会的亲尊自不必说,现今社会中,宗族家庭的思想也甚严重。人们习惯性的将自己放在很浓厚的宗族背景之中,如家庭出身,家族地位等等观念更是残留在许多人的头脑中。

无可否认,宗族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千百年来它在社会的团结稳定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有很积极的作用,如今依然有自己的积极作用。但是一直以来,人们把这种关系的不当理解作为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的标准和筹码,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它的消极影响。如亲属间的利用职权走后门等等,都与社会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这种行为势必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破坏。

讲座中,王立锋老师指出:人情社会将会是中国法治面临的最大挑战。

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社会具有“礼治”的传统,汉字中的“”字,除了具有规范的含义外,还兼有馈赠的意义,而送礼就等于是送“人情”,这也是情和礼相融合的表现。

何谓人情?在王立锋看来,人情有时指的是人的本性。《礼记·礼运》就曾明确指出:“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可见,人情主要指的是人的真情实感。

律意虽远,人情可推,人情、民意是法律应当追求的价值取向,也是法官判案时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但人情味变味,很容易影响司法公正。”讲座中,王立锋认为:执法不能重人情、讲关系,在“人情大于王法”的语境下,人情在一定程度上只要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情就是个贬义词,它反映了人情对法律的侵蚀和破坏,这将是中国法治面临的最大挑战。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从民主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项任务做起。讲座最后,王立锋老师回答了现场观众的提问,通俗精彩的讲解为现场听众朋友们带来一场意义非凡的普法讲座,赢得热烈掌声。

 

图为中原大讲堂—河南博物院讲堂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