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川:以信息公开推动“阳光执法”

14.02.2016  10:12

 

■执法信息公开,能够降低执法监管成本,强化执法活动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同时倒逼执法监察人员规范行为,避免暗箱操作。

近日,甘肃省政府下发通知,鼓励风险评估下卫片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国土资源管治的一条新路子,也体现出国土资源管治者的智慧。

近年来,随着法治国土建设的稳步推进,对规范土地矿产执法活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2014年,国土资源部明确了13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包括挂牌督办的国土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以及需要公众知晓和参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卫片执法开展十多年以来,监督检查工作由点到面、到全面推开,由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单兵突进,到现在的地籍、规划、国土资源执法、土地督察协调配合,推动了国土资源管治规范化建设。具体工作当中,不少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国土资源执法、土地督察公开方式,推行了网上举报、执法信息网上查询等措施,积累了经验,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

在法治环境下,执法信息公开是任何一个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满足群众期待、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其好处在于,既降低执法监管的成本,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又能方便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同时倒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不断规范行为,避免利益勾连下的暗箱操作。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制度,将案情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其中就有风险评估基础上的执法信息公开的内涵要求。

做该做的事,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穷尽所有手段解决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力促国土资源管治质量效率双提升,正是此次甘肃推进卫片执法信息公开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