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诉微信公号侵权索赔千万

31.12.2015  11:49
昨日,庭审现场,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杨某(身穿黄衣者)坐在旁听席上。通讯员 曹璐 摄 - 新浪河南
来源: n.sinaimg.cn
昨日,庭审现场,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杨某(身穿黄衣者)坐在旁听席上。通讯员 曹璐 摄

  新京报讯 (记者 刘洋)王健林起诉微信公众号名誉侵权案,昨天下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被告表示将诚恳道歉,但认为原告要求在六大网站、重要期刊登文道歉的诉求属于过度维权。

  此前,因“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发布冒用王健林名义写的文章,王健林将公众号所属公司诉至朝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原告

   侵权行为令王健林身心俱疲

  王健林起诉称,今年11月12日,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韩商互联公司”)在其微信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刊登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文章,冒用其名义恶意诽谤、污蔑淘宝网及网购电商。该文章发表后短短三天阅读量突破10万,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王健林认为,文章充斥着偏见、恶意和诽谤,盗用其姓名,且未经其同意、以博得粉丝数量获取利益为目的使用其个人肖像,严重侵害了其姓名权和肖像权。韩商互联公司盗用其名义大肆批判互联网经济模式和电商企业,甚至使用了大量诽谤、贬低或诬蔑性词汇,给王健林本人及其所创办的大连万达集团的名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使王健林身心俱疲、精神受创。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索赔经济、精神损失一千余万元。其中包括经济损失近700万,精神损失300万。

   被告

   原告要求在六大网页道歉系过度维权

  被告答辩称,得知被诉后已第一时间主动在公众号致歉持续至今,其次,原告要求被告在六大互联网主页、全国发行并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报刊杂志上刊登道歉声明,属于过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