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变酒店业主投诉多年无果

07.05.2020  07:40

小区里的酒店

记者孙煊哲文图

“我们小区的54号楼物业用房被私自改成酒店对外营业,并且违规加盖、侵占绿地,几年来我们多次举报,媒体多次报道,有关部门来查查就不了了之。”近日,郑州市惠济区水映唐庄的业主向报社多次反映。4月29日,几名业主以惠济区城管部门不作为为由,联名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举报。5月5日下午,该酒店仍在进行内部装修没有停工的迹象。目前惠济区纪委监委已受理该案件,并表示将进行调查。

物业用房变酒店,业主多年投诉未果

“当初买房的时候就是看中小区的会所,也就是物业用房的一部分,乒乓球室、阅览室一应俱全,供业主们免费使用,物业也在那里办公,后来会所变成了酒店,我们投诉了3年多酒店依然还在营业。”业主张女士吐槽称,“除了把物业用房改为酒店外,该酒店还将原来的2层房屋加盖成现在的3层半,此外,该酒店还侵占不少小区公共绿地,媒体曾经多次报道,到现在都解决不了。”

张女士介绍,从今年3月份业主们又多次将上述问题向市长热线和惠济区城管局举报。区城管局查违办相关负责人称,4月8日已经立案并向酒店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其在4月15日之前恢复原貌。而到了4月16日,事情并没有实质性进展,物管用房并没有恢复原貌。

案件是否已立案,这么难说清?

4月23日,记者和几名业主来到惠济区城管局查违办进行核实,一名工作人员一会儿说已立案,一会儿又说没有立案,最后坦承,“业主所举报的信息并未立案”。

29日当天,记者跟随几名业主再次来到惠济区城管局查违办咨询立案一事,一名马姓主任称,区查违办只是一个协调机构,并不能查处案件,执法中队负责具体的查处工作。当问到业主所举报的内容是否立案时,该主任说,“立案需要区城管局法制科签字,你们可以到那里进行确认”。

随后,业主们辗转找到区城管局法制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业主,“这类案件的立案工作,法制科不参与其中,立案也不需要法制科签字”。

无奈,大家再次来到查违办,在众人的强求之下,马姓主任拨打了负责水映唐庄小区的迎宾执法中队李姓队长的电话,得到回应称“已立案”。

如何证明有没有立案?马姓主任并未直接回答,称不能公布太多案件信息。

“你们的案子我已经向局领导进行过汇报,马上要成立专案组来调查,如果查实酒店违规,查处工作需要约7个月的时间。”马姓主任说。当问到专案组成员都是谁、何时进行调查时,马姓主任表示目前尚不能给予答复。

4月30日,业主再次拨打市长热线了解投诉的进展。市长热线回复称,从惠济区城管局上报的信息了解到,城管部门已对酒店下达整改通知书。消防部门给市长热线的回复称,酒店没有办理相关消防手续。

随后,记者和业主们从酒店老板王先生处证实,“酒店并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前只是被消防罚过几万块钱,现在没事了。”

酒店目前确为“3层半”

4月30日,记者来到小区进行探访。在小区北门附近的54号楼,确实为一家“3层半”的酒店,几名工人正在对酒店进行装修。

而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局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上,记者看到该建筑层数为2层,项目名称为物管用房。在小区规划图上也明确标注54号楼为2层建筑。

“上述证据足以证明酒店目前的3层半是违规加盖,并且改变物业用房用途。”一名业主说。

业界资深人士范长江表示,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配置,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酒店称有营业执照,自己也是受害者

“实际上我也是受害者,你们要告可以告开发商。我从开发商处租的房子,人家有房产证(办公用途)我才会租的,酒店也办有营业执照,投入了这么多,我本钱还没收回来呢。”酒店老板王先生向记者和业主们解释称,“和开发商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

“占用物业用房肯定是不对的,当初酒店方租房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后期的种种问题,我们只想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休闲会所。”酒店方的回答并没有让业主们满意。

惠济区纪委监委已受理

“我们不能再对城管部门抱有希望了,必须往上级部门举报。”一名业主称。

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违法或者不适当行为的,有权检举、控告。几名业主随后来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实名举报区城管局查违办和迎宾执法中队不作为。

目前,惠济区纪委监委已受理水映唐庄小区业主的举报案件,并表示将进行调查。对于此事,报社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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