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象牙进口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25.03.2016  11:20

中国绿色时报3月25日讯   3月20日,国家林业局发布2016年第3号公告,对进口象牙及其制品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国家林业局决定,2016年3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临时禁止进口以下3种象牙及其制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前所获的象牙及其制品;《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在非洲进行狩猎后获得的狩猎纪念物象牙。

临时禁止进口措施实施期间,国家林业局暂停受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象牙文物回流和科研教学、文化交流、公共展示、执法司法等非商业目的需要进口象牙及其制品的情况,不在此次临时禁止进口范围。

为支持非洲大象保护,2015年2月26日、10月15日,国家林业局先后发布公告,实施为期1年的临时禁止进口《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在非洲进行狩猎后获得的狩猎纪念物象牙两项措施。临时禁止进口措施实施以来,国家林业局停止了受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相关部门加大了查验工作力度,国家林业局还组织评估机构开展了专项评估。评估结果表明,临时禁止进口措施的实施,有力地强化了国际社会对我国支持非洲象保护立场的认识,提高了我国公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受到国内外普遍赞同,同时有效地遏制了我国公民非法携带象牙入境回国的现象,相关案件的案发率明显下降。

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林业局最新发布的公告,对进口象牙及其制品实施了更加严厉的管控措施:延续了2015年实施的临时禁止进口《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在非洲进行狩猎后获得的狩猎纪念物象牙两项措施,将《公约》生效前所获的象牙及其制品也纳入到临时禁止进口的范围,同时将临时禁止进口的时限统一设定为到2019年12月31日止,即由原来的为期1年延长为将近4年。这些进一步表明中国政府为保护非洲大象所采取的措施更严格、立场更坚定。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延续2015年实施的两项临时禁止进口措施,主要是考虑到禁止进口措施最终对遏制非洲大象盗猎和走私象牙贸易等活动产生明显作用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巩固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一些不法分子在境外观望我国政策走向伺机而动,如果解除此前的两项禁止进口措施,可能会导致象牙非法贸易活动重新抬头,甚至愈演愈烈,给全球共同保护非洲象行动造成不良影响。我国延续这两项措施,也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政府严管象牙进口的行动是严肃认真的,是信守承诺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禁止进口《公约》生效后所获的象牙雕刻品和在非洲进行狩猎后获得的狩猎纪念物象牙,只是阻断了非洲向我国输入象牙及其制品的渠道。但是,一些西方国家在殖民非洲期间掠夺、囤积的数以千吨计的象牙及其制品,却仍在不断地输入我国。如果不将其列入禁止进口范围,就难以抵制他们继续通过向我国销售象牙及其制品谋取不义之财。国家林业局决定扩大禁止进口象牙及其制品的范围,把《公约》生效前所获的象牙及其制品也纳入临时禁止进口措施中,并将时限设定为到2019年12月31日止,确保了我国出台的临时禁止进口象牙及其制品多项措施的全面性和协调性,切实阻断了西方国家一些商人靠向我国输出象牙及其制品来获取高额利润的链条,进一步加强和支持保护非洲大象的国际行动。

有关资料显示,1900年时,非洲大陆有大象1000万头,到1980年由于人为猎杀已骤降到120万头,目前仅剩50万头。当年西方殖民统治者在非洲猎杀了900多万头非洲大象,获取了大量的象牙资源。有人计算过,按每头大象一对牙重量平均20公斤计算,被猎杀的900多万头大象约有1.8亿公斤的象牙。保守估算,目前西方国家当年所获象牙的总储存量至少有几千吨。现在仍有一些西方国家没有为当年大肆猎杀大象的行为而反省,更没有为非洲大象资源国开展自然保护进行经济补偿和援助。(记者周继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