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葛岗楚寨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8.10.2014  16:17
  本招标项目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葛岗楚寨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开财预指[2013]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委托,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葛岗楚寨污水处理项目
2、招标编号:BRR14-HN-ZB-295号
3、投资总额:约256万元
4、建设地点:杞县葛岗镇境内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葛岗楚寨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葛岗楚寨污水处理项目监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同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业绩好,技术力量强。
2、投标申请人驻现场人员及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项目总监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
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二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请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看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6、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开封市商业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7、是否邮购招标文件。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460619896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