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熊孩子玩鞭炮惹祸引发火灾 家长们赔了两万八

09.04.2018  11:23

  本报讯 4个“熊孩子”贪玩放鞭炮引发火灾,点燃了地里的树苗和附近停放的一辆轿车。4月3日,惠济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4个孩子的家长被判赔偿车损及树苗损失共计2.8万余元。

  去年12月,9岁的常某放学后与3名同学在惠济区某村头空地放鞭炮,不慎引燃枯草,进而导致田地里的树苗和附近停放的一辆轿车被烧毁。后经鉴定及评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万余元。

  法院认为,常某等4人在事发时均为不满10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玩火放炮、引燃烧毁车辆及树苗,依法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应当由各行为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先由其个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个人财产不足的,则由各自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