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教授艳照门事件女主角状告男主角重婚

03.07.2014  01:47

“不是要他给抚养费,要他负刑事责任!”今日,“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女主角小琴(化名)对记者表示,她已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将厦大教授纪玉华告上法庭,且不是民事纠纷,而是刑事自诉案件。记者从其代理律师处也获悉这一消息。

去年11月,有网民爆料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对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今日17时许,小琴告诉记者,她已坚持将孩子生了下来,并通过各种途径通知纪玉华。但是,纪玉华没有与她再联系。小琴说,她不是要抚养费,而是坚持追究纪的刑事责任。于是,她找到了曾经代理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一案的辩护律师张智勇及其同所的马律师,要告纪玉华重婚。今天下午,小琴带着马律师和收集的证据,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纪玉华重婚罪的诉状。

小琴说,孩子的户口已经办理完毕,姓纪。记者拨打小琴留下的纪玉华电话,显示手机号为“空号”。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