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好李培斌这块“明镜”

17.02.2016  15:30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决定,追授李培斌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李培斌,男,汉族,山西省阳高县人,1965年9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入党,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曾担任阳高县马家皂乡农业技术推广员、司法助理员,龙泉镇司法所所长、阳高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2015年10月15日,李培斌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去世,年仅50岁。(新华网/2月15日)

古人云“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善用“镜子”照出自己的优缺点显得十分重要。李培斌虽无豪言壮语,但事迹感人至深,是光可鉴人的镜子,是令人敬佩的榜样,是骨子里为民、心底中务实、本质上清廉,私利比灰尘轻、事业比泰山重。当前,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见“贤”而不思“齐”,甚至见“位”思齐、见“名”思齐、见“利”思齐。与先进人物、榜样相比,其行当责。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