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平煤神马集团新一轮煤矿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17.08.2015  13:05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5〕12号)要求,省局煤监办联合平顶山市安全监管局、许昌市安全监管局、汝州市煤炭局,聘请9名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督查组,在局党组成员、煤监办主任李震寰的带领下,于8月10日至14日对平煤神马集团新一轮煤矿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8月10日,督查组在平煤神马集团,分别听取了平顶山市、许昌市、汝州市对辖区内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和平煤神马集团新一轮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汇报。会上,李震寰强调,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工作。他同时强调,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针对煤炭市场供大于求态势,各单位要加快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措施,努力实现“减事故”。

8月11日至14日,督查组分三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平煤神马集团在平顶山市、许昌市及汝州市辖区内矿井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采取下井检查、查阅资料、职工座谈、专家会诊等方式,对平煤股份一矿、二矿、香山矿,平禹煤电公司一矿、四矿、方山矿二1煤新井,瑞平公司庇山矿、张村矿,梨园矿宁庄井等9处矿井进行了抽查。督查期间,共下发《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意见书》9份、查处问题及隐患73条、提出意见建议43条。

针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督查组要求,一是各矿井要按照“五定”原则立即整改;二是整改结束后,集团公司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落实;三是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煤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