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25.05.2015  12:39

豫安委办﹝2015﹞41号

省工信委、省安监局、省发改委能源局,河南煤监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就做好我省专题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任务安排

本次调研分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其中实地调研由国家煤监局另行通知安排。书面调研共十个方面内容,分工安排如下:

      (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贯彻煤矿“零死亡”理念,组织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件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警示教育、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情况。

      (省工信委、省安监局、省发改委能源局、河南煤监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提供贯彻落实情况。)

      (二)2013年以来煤矿关闭退出总体情况、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特别是配套资金、优惠政策等制定实施情况和效果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省工信委负责提供。)

(三)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产能核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煤矿企业准入等方面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出台的具体实施措施。

      (省工信委负责提供产能核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方面情况,省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煤炭企业准入方面情况。)

(四)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省安监局负责提供煤矿正职矿长配备及资质情况,河南煤监局负责副职矿长配备及资质情况。)

(五)落实国家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各项措施的情况,严格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的具体措施,加强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监管的情况,以及推动落实瓦斯“零超限”要求和瓦斯超限查处、责任追究情况。

(河南煤监局负责提供。)

(六)地方政府在强制查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建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小煤矿集中地区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河南煤监局负责。)

(七)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省工信委负责。)

(八)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特别是落实“五统一”(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政策、措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省工信委和河南煤监局负责。)

(九)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以及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等情况。

(省安监局负责。)

(十)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建设情况,以及统一煤矿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河南煤监局负责。)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报一名联系人;并于7月5日前完成调研任务,将书面材料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永杰  秦孟杰             

联系电话:0371-65919759、1393710531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