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煤电清洁生产 超低排放机组获政策扶持

18.06.2015  09:14

  随着新乡中益、国华孟津等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于近期相继投产,我省燃煤发电“超低排放”时代拉开序幕。6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近日发布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出实招促进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

  按照我省《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要求,为加快大气环境治理,省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5年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达标运行所发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为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对于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毫克、35毫克、50毫克/立方米,且经省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的,增加年度基础电量发电利用小时200小时/年。

  《通知》提出,国家三部委《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件印发时,在建项目单位主动优化设计,机组环保设施更改为按天然气排放限值标准建设,对因此增加投资和工期延误的部分,给予一次性100小时基础电量补偿。(记者 王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