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高标准粮田建设的现状与思考

24.09.2014  11:35

近年来,焦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组织、公司牵头、农户参与、科技支撑、财政支持”的原则,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通过出台扶持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加大资金投入,狠抓项目建设和配套服务,使焦作的高标准粮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

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中,高标准粮田建设面临新的发展契机,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存在着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提高建设档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管理维护,提高土地流转和土地整合水平,提升经营主体层次,势在必然。

一、良好的农业基础条件

(一)自然条件优越

焦作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境内地下水资源丰富,农业基础条件较好,非常适宜冬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长。表现在位于黄河、沁河流域的平原区土地肥沃和平整,灌溉便利,气候适宜。农田基本建设基础好,农业装备水平较高,素有北国江南之称,是全国有名的粮食高产区和粮食种子基地,为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基本农田配套设施比较齐全

2013年,全市总人口366.6万人,乡村总人口为258.03万人,全市耕地面积为181.65千公顷,全市人均耕地约0.75亩,乡村人均耕地1.1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58千公顷,占全部耕地面积的22%;有效灌溉面积169.72千公顷,占全部耕地面积的93%;节水灌溉面积120.15千公顷,占全部耕地面积的66%。万亩以上罐区18处。水库40座,水电站5座,泵站53座,水闸163座。可利用井电配套63944眼套,其中浅层地下水机电井43728眼套,深层承压水机电井1466套。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00.62万千瓦,农机配套比达到1:3.2。焦作市主要粮食生产综合机械水平达到96%,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92%,小麦机收率99%,玉米机播率98%。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21万台、小型拖拉机5.14万台,播种机3.44万台,联合收获机械0.81万台、机动脱粒机1.17万台,旋耕机0.78万台,秸秆粉碎还田机1.13万台。现有农业条件和农机农艺的结合为焦作高标准粮田建设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二、高标准粮田建设稳步推进

(一)打造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千百万”工程进展顺利

自2012年焦作启动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以来,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集中物力、财力、人力,打造规模大、标准高的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示范方。截止目前,全市共整合投入资金13.1亿元,累计建成高标准粮田96.4万亩,占全市总规划建设面积的54%,其中:万亩方69个、千亩方36个、百亩方16个。其中:2014年,计划建设高标准粮田25万亩,实际落实30.7万亩。目前已建成万亩方7个,千亩方4个,百亩方1个,面积12.6万亩;在建万亩方15个,千亩方7个,百亩方2个,面积18.1万亩。

(二)基层农技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方兴未艾

近年来,焦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共有种植业农技推广机构102个,农技推广人员近千人。市农业系统有技术职称高、中  、初级专业技术300多人。发挥社会化组织优势,推广良种供应、土壤处理、整地标准、配方施肥、药剂拌种、机耕机播“六统一”管理模式。2013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3536家,其中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7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398家,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387家。2014年6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690家。各类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网点遍布全市各个乡镇、办事处及村街,实行技术跟着农资走,服务生产到地头。

(三)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核心支撑作用

高标准粮田建设保证了焦作市粮食生产高产稳产,为粮食总产实现“十连增”奠定基础,为保证粮食安全供应作出积极贡献。焦作粮食总产量稳定超出200万吨,小麦单产水平河南省最高。2014年高标准粮田夏粮平均亩产603.1公斤,比全市夏粮平均亩产513.7公斤高79.4公斤。

三、高标准粮田创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重视组织领导。高标准粮田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建设任务重,要求标准高。焦作市高度重视,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建设高标准粮田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制定了《焦作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建设内容。

(二)加强科学规划。按照《焦作市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2012-2020年)建设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编制焦作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2020年全省规划高标准粮田面积6000万亩,覆盖粮食生产核心区的95个县(市)区。焦作6县(市)被列为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全市规划高标准粮田面积179.4万亩,其中:万亩方126个,千亩方103个,百亩方61个。到2020年,全部完成179.4万亩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斤以上。

(三)强化资金整合。为有效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应,焦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研究制定了《焦作市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以县(市)为主体,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将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全市共整合发改、农开、国土、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13.1亿元,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确保高标准粮田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电网“五网”配套。

(四)保证技术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分包全市所有的万亩方、千亩方、百亩方,确保高标准粮田建到哪里,农业技术服务,跟进到哪里。根据高标准粮田区域布局,在全市规划建设25个农技推广区域站,目前基本全部竣工。组织127家农机合作社与高标准粮田对接,通过土地流转、托管代耕、订单作业等多种形式,为粮食生产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

(五)优先示范带动。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高标准粮田创建活动氛围。在每个县(市)选择1个万亩方进行重点提升,集中精力打造精品工程。重点在武陟县、温县打造两个5万亩以上的高标准粮田示范区。目前,武陟县示范区已经初步建成。

四、高标准粮田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粮比较效益低下,种粮主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受到制约。据抽样调查显示,焦作市农村人均耕地面积1.1亩,除去种田成本,每年一亩地纯收益不超过1000元。随着农民种粮成本增加,种粮效益相对下降。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收入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部分技术性行业甚至月薪高达4000元以上。与进城务工相比,种粮效益明显偏低。种粮农民心酸地说:辛苦种一年粮,收入不如打工半个月。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从而出现了种粮劳动力大都是家庭妇女和“老弱病残”,实属应付种田,从而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难以大幅度提高。

(二)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灾害天气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非常大,容易造成粮食产量的减产或绝收。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仍弱,靠天收没有根本改观。农作物生长期一旦发生倒春寒、风灾、水灾、雹灾、持续霜冻低温等不利自然灾害,就会严重影响粮食生长和产量。2013年夏粮生产,焦作北部山区发生旱灾,造成近5万亩小麦几乎绝收。2013年8月1日凌晨的强风暴造成部分地块玉米倒伏,对当年的夏秋粮生产造成局部严重影响和损失。农作物病虫害每年都有发生,近几年焦作加大对病虫害的监管和防治力度,及时发布农情,加强病虫监测,做好技术指导,有效的控制了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但个别农民对病虫害防治缺乏认识,不愿意多投入,造成部分地块因病虫害防治不及时,而使产量受损。

(三)其它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不同部门在项目摆布上,未能严格按照《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实施范围进行项目摆布,有插花交叉或遗漏现象。在规划中确定的万亩方的面积和涉及村庄的数量,不同部门项目申报和审批后的面积或村庄数存在多与少的情况,从而打乱了规划,增加了千亩方和百亩方的数量。

2、高标准粮田建设是一项规模宏大,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众多,并且投资标准不一,某些方面与高标准粮田建设相关要求不相衔接,存在一定偏差,管理难度大。一是从投入标准看,发改部门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平均每亩投资500元,农开部门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平均每亩投资在1000元左右,高标准农田项目平均每亩投资1300元左右,国土部门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平均每亩投资在1100元左右,投资标准差距较大,投资标准低的项目区群众意见较大。二是从建设内容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井、渠、林、路、电配套标准高,各项基础设施涉及比较全面;土地整理项目的林网建设就相对薄弱;而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就不涉及道路、林网建设内容。按照不重复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不全面的项目区域,短期内不能再实施其他项目,从而影响高标准粮田的整体建设效果。

3、虽然近年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土地流转面积迅速增加,但是大面积的土地流转较少,整村、整区域的土地流转更少,土地流转的地块较为分散,仍以单家单户或小规模种植户为主。土地的分散不仅不利于高标准粮田跨村、乡镇、区域开展工程建设,更不利于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后期管理和农业综合效益的提升。

4、各项目实施部门在项目实施过后,虽然将资产全部移交给当地村集体管理,并制定或采取了一定的管护措施,但由于没有后续的田间工程管护资金或管护资金不足,而村集体和群众又不愿投入,导致机电井、田间出水管道、道路、树木等设施损坏,维修、维护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工程作用的发挥。

5、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机井每年增加,地下水开采量大于补给量,形成区域性降落漏斗,部分浅层地下水机电井抽水困难,造成机电井资源隐患。

6、由于个别地方种子仓库容量小,储存条件差,加工、精选、检测手段落后,带来农作物良种繁育、供应体系不健全,直接影响农业增产。

7、虽有较健全的技术服务网络,但个别地方土壤测试、植保检测、农技推广等缺乏必要的技术设备,不能适应高产开发的需要。

8、新技术推广难度大。有文化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或进企业工作,而从事农业的家庭人员年龄都大,由于这些农民的文化水平偏低,科技素质不高,因而农村推广新技术难度较大。一是组织技术培训难组织,二是推广新技术,农民有顾虑怕失败,三是农民受传统种植影响深,不愿意接受新技术,四是各乡镇及村组精通农业新技术的人员少,基层服务体系存在棚架现象。

9、高标准粮田增产过多依赖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对农产品质量带来影响,进而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五、完善和提升高标准粮田建设的建议

      (一)  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发展的支持政策。粮食生产是低效产业,没有效益农民就没有积极性。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粮食价格和生产投入问题,既要保障农民种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补和农业综合资料补贴,让农民坚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心,又要有一定的财政资金保障粮食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二是积极促进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高标准粮田建设中担纲承坚,加速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加大对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二)提升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加强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病虫害防治,大力开展统防统治和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和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三)拉高标杆,面向世界发达国家前沿标准,高标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现代农业水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保护和维护好农业生产设施和线路不被破坏,宜井则井,宜渠则渠,实行井渠双配套,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确保高标准粮田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电网配套。同时,选择条件好的高标准粮田进行再完善、再提升,集中打造一批精品和样板。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整合。以县(市)为主体,实行“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并将资金整合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对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的工作积极性,真正把规划落实好,把项目建在规划区内,把资金投在项目上。

(五)加强质量管理和维护。在工程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物资供应、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保障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运行管护工作,增强群众管护意识,积极探索好的管护方法延长使用期限,切实发挥长期效益。

(六)加大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物质、人员的投入。只有加大投入力度才能保证农业技术推广不会因资金、人员的匮乏而夭折。另外建立监督机制,保证资金的投入能够真正用到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中去,保证物尽其用。加快区域站建设进度,及时配备人员、设备,早日投入使用,让农技推广服务更加规范地进村、入户、到田。

(七)加强集成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制定集成增产模式,把高产创建活动与高标准粮田建设结合起来。高标准粮田建设到哪里,高产创建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积极引导群众应用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在高产创建示范区,重点推行“一集成六统一”的高产创建模式,即把技术组装配套集成推广,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配方施肥、统一供种、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进行病虫害防治。

(八)推广生态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政策机制。在既要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又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尽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有机肥使用,推广应用绿色技术。

附指标解释:

高标准粮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深厚,土壤肥沃,水肥气热协调,无明显障碍因素,田间灌排设施完善,灌排保障较高,路、林、电等配套,技术集成到位,农机装备齐全,能够满足农作物高产栽培、节能节水、机械化作业等现代化生产要求,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的农田。

高标准粮田“百千万方”是指耕地集中连片,田面平整,无影响大型机械化作业的废弃建筑物、村庄、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设施等障碍因素的连续田块。耕地连片面积最少100亩,少于1000亩的方为“百亩方”;大于或等于1000亩,少于10000亩的方为“千亩方”;大于或等于10000亩的方划为“万亩方”。  原则上“百亩方”不跨自然村,“千亩方”不跨行政村,“万亩方”不跨乡(镇)。“百千万方”实行统一编号,建档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