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通报四风腐败典型案例 212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31.08.2015  08:21

  ■清风中原行·焦作篇

  □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秦小利

  东方今报郑州讯 修武县招商局局长张斌违规公款吃喝、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杨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元庆将未入三资代理中心账的13.2万元直接用于支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孟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郑立新“小官大贪”,利用手中职权,先后贪污25.9万元,受贿49.4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日前,焦作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四风”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焦作市共组织“四风”腐败问题专项检查29次,查处案件211起,其中,21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并且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他们都闯了啥“红线”,焦作市纪委在案件查处中又有哪些“绝招”呢?

  记者了解到,在查处中,焦作市纪委重点瞄准“五类问题”,实施了精确打击。

  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如沁阳市西万派出所副所长张文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山阳区新城办事处苏蔺村党支部书记李晓东违规操办婚宴等典型问题,分别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二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如前文提到的阳庙镇杨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元庆案。

  三是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如焦南派出所原所长刘太平(副县级)收受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石料加工厂和矿产公司在融资、爆破生产、追缴电费等事项中提供帮助,为私挖滥采行为充当“保护伞”,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如前文提到的孟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郑立新案。

  五是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如中站区许衡中学的一些教师于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违规收取补课费30余万元。校长冯志杰、主管副校长许红青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许衡中学家长委员会退还所收全部费用。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貌似‘不起眼’,不如大贪巨腐那样令人深恶痛绝,但它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决不能漠然视之,听之任之。”对于这些查处的案件,焦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昌表示,蝼蚁之穴,溃堤千里。小贪不抓,小腐不惩,必将祸害一方,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