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消费市场持续平稳运行 完成全年目标压力加大

25.06.2014  10:49

今年以来,在国家继续实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政策作用下,焦作市消费品市场持续平稳运行。但由于受全市限额以上企业、相关评估指标增速居后、网络销售持续分流、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及政策性因素等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全省位次居后。展望全年,虽然全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仍有望呈现缓中趋升的态势,但不会有根本性的跃进,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的增长目标尚存在极大压力。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1-5月份,焦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7亿元,同比增长11.8%,居全省第18位,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29.5亿元,同比增长11.0%,零售业零售额159.1亿元,同比增长12.2%,住宿业零售额3.4亿元,同比增长10.7%,餐饮业零额29.7亿元,同比增长10.9%。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城镇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作用明显

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1-5月份,焦作市城镇市场零售额180.6亿元,同比增长12.3%,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比乡村高0.8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其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拉动作用。

(二)批发和零售业主导作用增强

批发和零售业作为焦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龙头,其主导作用日益增强,1-5月份,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8.6亿元,同比增长12.0%,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1%,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6.1%。

(三)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

近年来,焦作市继续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较快发展。1-5月份,全市个体经济消费品零售额115.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1.9%,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高达48.2%。

(四)餐饮消费增幅放缓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进一步贯彻落实,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度开展,“三公”经费将进一步压缩,强力遏制公款消费,餐饮业尤其是高端餐饮消费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影响消费品市场的较快增长。1-5月份,焦作市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7亿元,同比增长10.9%,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全市餐饮业零售额4.0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

(五)“假日”消费助推消费品市场增长

1-5月份集中了元旦、春节、情人节、元宵节、妇女节、清明节等节日。焦作市各贸易餐饮企业紧紧抓住节日销售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货源,加大采购、调动和储备力度,千方百计保障节日市场消费供给,全市消费品供给充足,运行平稳,假日经济魅力再现。1-5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81.3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烟酒类零售额1.14亿元,同比增长22.5%;服装、鞋帽、针织品类零售额7.8亿元,同比增长15.4%;日用品类零售额3.54亿元,同比增长19.7%;五金、电料类零售额0.74亿元,同比增长29.8%;家具类零售额1.53亿元,同比增长26.8%;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零售额1.75亿元,同比增长28.2%;汽车类零售额17.2亿元,同比增长19.1%。

三、制约当前消费品市场的因素

在焦作市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依然存在诸多因素制约该市消费品市场增长。

(一)限上单位数目较少成为零售额增长的瓶颈

限额以上企业,是引领焦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起跑的主力军,其数量的多少及经营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截止2014年5月底,全市共有限额以上单位326家,其中批发零售企业264家,住宿餐饮业62家, 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显示,全市限额以企业总数为291家,经过近5年的发展,限上企业仅增长了35家。其总量也不足全省总量(全省限上法人单位9402家)的4%。

(二)相关评估指标位次居后影响焦作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

前五个月,焦作市各月零售额虽然保持了增长态势,但其增长速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仍呈现回落态势。1-2月份、1-3月份、1-4月份、1-5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回落0.5、0.2、0.6、0.7个百分点。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相关评估指标不支撑,限额以上企业增速过缓所致。1-5月份,全市6项评估指标的综合折算指数为61.26,居全省第十七位,全市限额以上企业(本月)增长12.4%,居全省第十七位,通过综合评估运算,最后该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全省18位。

(三)农村消费市场规模较小,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

农村商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商业基础设施落后等,导致焦作市农村流通市场规模小,发展相对滞后,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在农村的分布不足十分之一。近年来,虽然焦作市农村居民消费潜力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释放,但农村发展环境仍然滞后,制约了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发展。1-5月份,全市乡村市场零售总额41.7亿元,仅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8%,同比增长11.5%,低于城镇0.8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水0.3个百分点。

(四)网购分流、购买力外流影响扩大

一是网上购物分流本地消费。近年来,电商快速发展,网上购物迅速普及流行,网上购物迅速发展分流传统实体经营,导致相当一部分消费需求的分流。二是购买力外流分流本地消费。焦作市作为非消费品生产地和商品集散地,有些商品的品种、价格优势不明显。特别是家用汽车、家具、装修材料等耐用消费品,商家多从郑州等地进货,需要附加运输等各种费用,再加上本地销售商有限,造成商品价格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弱。优惠的价格和便利的运输渠道,吸引该市消费者到郑州、洛阳、新乡等商品生产地或商品集散地购物,从而导致全市购买力外流。

(五)房地产市场不稳定性制约相关产品的销售

受国家商品房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增速大幅放缓,1-5份,焦作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增速同比回落46.1个百分点,与1-4月份相比,回落幅度扩大18.9个百分点。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对消费品市场影响较大。1-5月份,全市与住房相关的家用电器和建筑材料及装潢类等零售额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1个百分点和19.1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下拉了零售额增速。

四、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部门联动,各尽其职

一是统计、商务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加强对限上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行状况,加强对限上企业的动态监测和分析,随时掌握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二是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品牌、就业收纳能力强的商贸流通企业;要大力支持现有的限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发展,鼓励不断发展状大的限下企业向限上企业发展迈进;继续从政策上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向限上企业升级转变,增加商品流通领域限额以上企业数。四是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监管力度,杜绝全市批零和住餐企业、个体户偷税、漏税情况发生,提高全市整体税收收入水平。

(二)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挖掘乡村消费潜力

一是积极推进乡村市场工程建设,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连锁公司将经营地域向农村地区延伸,完善面向农村的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市场购物环境,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二是要继续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大规模进入农村居民家庭创造条件。三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激活乡村购买力。

(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一是积极培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的商品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等服务业,推进构建现代化的服务业,以提高服务消费水平为契机,鼓励和吸引城乡居民扩大商品消费。三是积极发展本地的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使消费品市场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

(四)加快住宿餐饮企业转型进程

成熟、理性的餐饮市场,应该是中档、大众消费占主流。公务宴请占比较高的高端住宿餐饮加快转型是必然的趋势,而转型的关键是要逐步理性地回归到大众化,把大众人群作为主要消费对象。经营重心更加向家庭,个人和工薪阶层为主。同时企业在遭遇用工荒,资金困难时,严把质量关,保证菜品质量,以物美价廉,优质服务来吸引和留住每一位顾客。另外企业积极拓展销售途径,通过参加网上团购、外卖等活动增加销路。

(五)提升旅游业服务品质,发挥旅游的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在提升、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的同时,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大力发展我市的旅馆业、餐饮业、零售业等行业。二是借助旅游业的发展,大力宣传、推介我市的地产品和特产,促进焦作市消费品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