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助推基金化改革

04.03.2017  02:05

 

焦作市审计局在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中,准确把握基金化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分别从政府层面制度建设、部门层面实施和管理、社会层面效果反馈等方面指出了改革探索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完善办法、规范行为、提高效益、建立评价制度等具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并向市政府报送了审计要情专报。

焦作市市长徐衣显对审计专报作出“所提问题十分重要,所提建议很有价值”的批示,市政府将批示内容专门印发,并组织财政、发改委、科技局、政府法制室等多个部门以及有关政府投融资平台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条对2014年出台的《焦作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经过多轮反复讨论研究,焦作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政府性投资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焦作市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出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三个办法,同时废止了2014年出台的老办法。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新出台的三个办法,分别对基金设立与退出、运作模式、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预算与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和监督、受托管理机构的选择与管理等作出更加严谨和明确的规定;新办法为规范政府性投资基金的运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