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日常土地变更调查技术细则》在全省推广

29.01.2018  14:03

日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专门下发《关于有序开展日常土地变更调查的指导意见》文件,在全省推广采用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焦作市日常土地变更调查技术细则》。

焦作市日常土地变更调查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过焦作局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共抓、责任共担”工作机制,明确地籍、规划、耕保、执法、利用、用地等科室在日常土地变更调查中的责任,制定“入账、上图、月清、季累、年统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奖惩制度、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预警预报制度、数据保密制度、资料归档制度等九项制度,形成了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规范了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程序,为全省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焦作方案、制定了焦作标准、贡献了焦作智慧。

细则》涵盖了日常土地变更调查的全部流程,包括调查范围、术语及定义、总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与技术要求、程序及方法、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质量检查、成果要求等10个方面内容。规定统计周期由月清、季累、年统计方式进行,月土地变更调查时段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季度变更时段为每季度初至季度末,年度变更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明确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调查单位进行日常土地变更调查;建立日常土地变更调查预变更数据库,定期汇总,并结合季度和年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进行补充调查,核实确认后纳入年终日常土地变更调查汇总;通过与执法、用地、耕保等业务科室相衔接,获取基本农田占补、设施农用地、耕地内部变更等数据信息,与县级报送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市级数据以县(市、区)为基础,进行市域范围内日常土地变更调查信息汇总入库;变更调查数据库依据日常土地变更调查内外业成果,定期进行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县级数据等更新,并生成更新数据包;质量检查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的检查制度,原则上半年检查一次。

焦作局2017年被河南省国土厅确立为开展日常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单位,该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勇于实验,迅速成立组织,先后制定《焦作市日常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焦作市日常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整理出“日常土地变更调查试点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比表”,确立“1+1+5”日常土地变更调查内容,制定“工作流程图”,建立“预变更数据库”,完善“自查自纠、交叉互查、市级核查”三级检查验收标准等多项工作,服务和支撑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实现了日常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一查多用”,有力地促进了国土管理业务水平的提升。(郭强) 

 

我市启动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
市政府办公厅2月25日公布《郑州市2017年度土地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变更的公告
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变更的公告   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