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举办研讨式不动产登记培训

14.06.2017  00:20

 

 

      “房屋多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未办理相应登记,原房产证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应如何处理?”“应该检查多次交易过程的税费缴纳情况,如税费权属已缴清,可以根据每次交易情况补充登记土地信息。如税费未交清,应补交税费后,再登记。如找到税费补交人的,应与税务部门协商办理。

      “刚挂牌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一次登记,房屋建成后进行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登记过程中是一次还是两次收费?”“收费标准规定的不清,建议与收费管理部门协商,妥善解决。原则上应按两次收费。

      “申请人在同一个小区有5套房产,申请人以这5套房产同时抵押,按1件收取费用还是5件收取费用?”“应按1件收取。 按照规定: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如何界定小微企业?”“应征求以下有关部门的意见。比如工商、工信等。个体工商户可以营业执照确定。”……

      这是6月10日,焦作市不动产登记局组织的问题导向、研讨式的业务培训现场一个片段。这次培训,是为提高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程序,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而举办的。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聘请了河南省不动产局的专家,从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产权登记与交易监管的关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登记与管理平台的关系、权籍调查与不动产登记、私人所有权的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转移出让手续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土地出让金的确定、房屋跨越两宗土地的处理、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共有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的申请以及该市在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互动式、解答式探讨培训。

      焦作市辖区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不动产登记的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产交易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全体人员共18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