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四项措施推进气象行政审批规范化

10.06.2014  10:43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焦作市气象局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气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一是清理审批事项,梳理处罚依据。该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清单。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同时,组织专人对《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20多部气象法律法规处罚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实现了行政审批过程全监督、全透明,行政处罚有法可依。
      二是推行“三集中、三直接”改革机制。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力向服务窗口集中。一次性直接受理、一站式直接办结、一个口直接缴费,推行“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负责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实现窗口直接受理率、办结率和缴费率均达到100%。
      三是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合并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行政审批服务环节,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简单事项做到即收即办,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实现了审批期限全面提速50%。
      四是融入并联审批,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将防雷装置设计和竣工验收纳入市政府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环节,做到建设工程项目防雷审批全覆盖。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确保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健康规范运行。(张静 李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