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出台六项措施确保阳光招生

16.06.2016  10:51
  教育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教育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焦作市教育局出台“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六项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一是严守招生纪律。焦作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市教育局党组带头,局机关跟进,坚决做到招生期间不向学校打招呼、说人情,不介绍关系生,带头抵制“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二是严格招生政策。普通高中今年全面取消招收择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20分,严禁普通高中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提前入校就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上学年已报志愿并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违规向外地市输送学生。      三是强化招生服务。焦作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依据政策准确发布招生信息。实行首问负责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受理群众咨询,作好政策解释解读,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切实做到“一改善两提高”,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普通高中擅自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以保证金、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五是严禁有偿招生。严禁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权钱交易或借招生谋取私利、买卖生源;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人员以介绍、拉拢生源牟利等违规活动;严禁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相关人员或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      六是严肃责任追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焦作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