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河南省烟草实现税利41.63亿元

21.02.2016  11:01

  2月20日,记者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获悉,今年1月份,全省烟草专卖系统实现税利41.63亿元,同比增长12.76%,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一季度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1月底,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卷烟40.46万箱,销量名列全国第2位;销售结构大幅提升,实现单箱销售额31741元,同比增长2717元、增长9.36%,增幅排名全国第5位。据了解,2015年全省烟草专卖系统实现税利总额、上缴财政总额“双双”跨越200亿元大关,其中实现税利217.09亿元、增长21.95%;上缴财政总额209.56亿元、增长61.2%。

  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2016年,全省烟草系统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税利总额这个核心指标,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强化创新、狠抓基础,努力实现收购烟叶252.7万担,销售卷烟318.1万箱、力争321.3万箱,单箱销售额同比增加1350元以上,税利增速8%以上、达到235亿元以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2016年,该局将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提升市场控制力和占有率,力争市场净化率提高0.5个百分点。同时,积极推进精益管理,建立预算定额标准体系,降低可控费用,力争为税利增长贡献一个百分点。(记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