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开展督查

01.02.2016  10:18

  1月29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下发通知,自即日起至2月底,对全省各地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重点主要是各地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即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即严禁经营超标、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