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干部“召回”制度

17.08.2015  11:09

领导干部不合格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贵州黔西南州在制度创新上发力,把为官不为、懒政惰政、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进行“召回”,通过集中培训、转岗、待岗等措施,让经过锻造的干部重回岗位,对转型不力的干部进行清退,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而在7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就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央视新闻    8月12日)

笔者认为,这一办法的出台,是治理“为官不为”的有益尝试,将从制度上增强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决心,让公职人员充分意识到自身错误,对不当行为及时纠正。“带着问题来,放下包袱走,甩开膀子干。”让“召回”干部今后在工作中重新起航。

当然,一项好的制度要发挥其积极作用,这还得靠我们后期的贯彻实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相关细节,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要使干部“召回”制度不流于形式,在落实过程中要需要注意几点问题:一是要确定“召回”干部的问题,具备哪些问题症状才属于被“召回”范围,不要因为不当分辨而误伤了好人;二要对“召回”进行及时疏导。干部“召回”是一次“回炉淬火”的过程,并不是对干部的全盘否定,要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抓住这次干部再造的机会,重新在工作中起航,再创业绩;三是对“召回”干部及时进行引导教育,从意识形态上认识到自己前期的不足,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加强自我完善,加强服务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召回”的目的是教育帮助干部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做到“严以有格、严中有情”。希望这些不在状态的干部通过这次“回炉”,思想上得到提升和历练,在行动上积极践行以民为本,多为百姓干实事,做好事。(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