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统计局 “面、线、点”结合提高统计法制宣传的层次性

02.02.2015  12:28

——以社会公众为“”,提高法律知识的普及性。 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特殊日期,以普查和各种专项调查为契机,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报刊、展板、微博为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重点突出统计法的地位、统计对象的权力和义务等方面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以统计对象为“线”,提高法制教育的警示性。 利用统计业务工作会议,各专业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集中开展观看警示影片、典型案例分析、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法制教育活动。重点突出统计法律意识的培养,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了统计工作法制化。
          ——以基层单位为“”,提高执法检查的监督性。 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执法领导小组,从组织形式上确保了统计执法的顺利进行。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统计调查流程和统计调查行为,将统计执法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座谈讨论、现场巡查、在线指导等形式增强对源头数据的采集、加工、上报等流程的监督,提高了源头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