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纪检机关点名通报群众身边懒政和违纪问题

05.11.2015  09:42

  昨天,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发布消息,近日,河南省多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懒政、违纪问题,并对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其中,包括信阳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鲁山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光山县交通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光山县交通局在2014年12月开支公款8800元购买茶叶;2015年上半年多次出现同城接待,且公务接待使用香烟。光山县纪委已给予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刘义新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李文静诫勉谈话。

  ·息县一高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

  息县一高在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为16人发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班补助费5020元。息县纪委已给予息县一高校长王群党内警告处分,将违规发放的5020元加班补助费收缴财政。

  ·淮滨县新华书店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淮滨县新华书店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9月7日在某超市违规购买购物卡26张,金额1.3万元。淮滨县纪委已责令县新华书店退回所发放购物卡款;给予县新华书店分管副经理邹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新华书店总经理王树月诫勉谈话。

   ·新县苏河镇国土所所长朱林违规收费问题

  2015年9月,新县苏河镇国土所所长朱林在为群众办理土地证时,违规收取费用8000元用于本单位食堂开支。新县纪委已给予朱林记过处分,免去其苏河镇国土所所长职务。

   ·罗山县国土局一管理所违规报销、用车问题

  罗山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报销的7桌餐费无派餐单;2015年9月25日晚,罗山县国土局有2辆公车在节日期间未定点停放。罗山县纪委已给予县国土局国土资源费征收管理所所长陈德远行政警告处分;分别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副局长张玲、总工程师包君进行诫勉谈话。

   ·浉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余辉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9月10日,浉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余辉在下班后,未按规定及时将豫SFB569号公车停放在定点场所。浉河区纪委已给予余辉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对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涂海波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总工会副主任陈志明和负有监督责任的区总工会纪检组长黄启生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