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地灾应急办:5~9月实行汛期地灾日报告月通报制度

08.05.2017  12:53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从5月起至9月,部应急办实行汛期地质灾害日报告制度和月度通报制度。

部应急办要求,各地须将每天发生的灾情险情及其重大工作部署于当天下午3时前报告部应急办;每月的演练和培训等情况于下月3号前报告应急办。应急办每月发布月度报告,通报各地灾情及成功预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演练培训等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地灾防治工作。

今年前四个月,全国地灾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同比减少;共成功预报地灾38起,避免人员伤亡178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188万元,防灾减灾效果良好。今年前四个月全国共发生地灾469起,造成28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40.7万元。其中因降雨、冰雪冻融等自然因素引发的有366起,占总数的78%,其他则为采矿和施工等人为因素引发。

5月份将逐渐进入地灾的高发期,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据中国气象局预计,5月份我国江南大部、华南东部、西北地区大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应加强防范极端气象事件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汶川、鲁甸、彝良、芦山、日喀则等地震灾区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要加强泥石流和滑坡隐患点的监测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