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

28.12.2017  02:32

灵宝市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近期出台了新的《灵宝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

2017年,三门峡市审计局在对灵宝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时发现,该市县级领导出差存在着超标准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的问题。经延伸审计,灵宝市财政局出台的《灵宝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灵财〔2014〕116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这明显与中央、省、市要求不一致。

针对以上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专门向灵宝市政府发出了《关于〈灵宝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个别条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函》,明确提出了该办法第七条规定不符合中央、省、市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会对三门峡市直单位和其他各县(市)区开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灵宝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该市财政局严格对照各级相关规定,认真吸收和采纳审计建议,立即予以整改。

灵宝市财政局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灵宝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灵财〔2017〕44号),特别是将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乘坐公共交通标准修改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原差旅费管理办法立即废止,并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出差审批,严控差旅标准,确保差旅费报销内容真实、完整、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