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机场助航灯光恒流调光器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04.06.2014  16: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助航恒流调光器更新改造项目 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和民航补贴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变电站

项目内容:

随着郑州机场飞行起降架次量的增加,现有单跑道运行模式下保障压力日益增大,设备老化与维修时间严重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郑州机场西灯光站使用美国CROUSE-HINDSFAA-L-828调光器11台,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CR-95调光器7台,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OC-2100调光器切换柜3台,通过SOC-2100调光器,西灯光站内形成了3个4主一备调光器切换组,备机采用CCR-95调光器。东灯光站内有美国CROUSE-HINDSFAA-L-828调光器11台,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CR-95调光器4台,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OC-2100调光器切换柜3台,通过SOC-2100调光器,西灯光站内形成了3个4主一备调光器切换组,备机采用CCR-95调光器。在东灯光站、西灯光站、塔台间配置了1套大连宗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产的ALCMS-95助航灯光监控系统。

本次项目改造需采购的21台新型可控硅恒流调光器\1台切换柜用于更换东、西灯光站22台美国CROUSE-HINDSFAA-L-828调光器,具体内容如下:

1)、拆除原有22台CROUSE-HINDSFAA-L-828调光器,集中存放指定位置;

2)、新购21台调光器\1台切换柜的采购、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

3)、本次采购的21台调光器\1台切换柜要完全匹配并接入到现有的ALCMS-95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6台SOC-2100调光器切换柜构成的调光器切换系统中;

4)、所有施工需要在不停航条件下进行(系统并网调试必须在每周2次的综合养护日进行,每次综合养护时间在凌晨约3小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服务。

2).拟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拟供货物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4).投标人同行业中应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3年内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或用户的处罚或质疑;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5).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申请。

4. 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6 4 日至 2014 6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02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投标人 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 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盖章复印件) 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提供)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 进口产品须具有 美国FAA认证或相应国际权威认证 或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 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盖章复印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信誉承诺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及技术材料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6 26 9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大河公馆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8516608    185382383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郭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55607212 

传      真:0371—63976562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3719 0269 9810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