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14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确定三项重点
一是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三个领域”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把部门法与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一同宣传,形成“N+4”的一体法律宣传模式。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提供法律宣传与咨询。结合濮阳实际开展“法治濮阳•百场千村(社区)万户行动”。即:组织普法讲师团举办百场法制讲座、组织千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组织万户城乡居民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重点培养对象活动。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启动“银行法治之窗”活动,提高全市银行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扩大法制宣传在社会上的覆盖面。
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濮阳建设,促进“两个层次”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学校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不断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命名表彰一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累计达到“2336”目标:即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300个、民主法治社区30个、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60个。
三是持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实现“三个一批”的目标:坚持“县(区)有品牌、部门有特色”的原则,创作、编排和推广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和法治文艺节目;完善一批板报、宣传专栏、农村(社区)法律书屋、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宣传阵地建设;建成一批设计科学、配置合理、内容准确、形式多样、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或街区。各县(区)年内必须建成一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实行半年初评,年度总评,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