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探索建立“一四四六”普法工作机制

06.08.2015  11:30
       

濮阳市探索实施“一四四六”工作机制,把握关键环节,注重上下联动,充分运用自身资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更好地服务依法治市工作实践。

一、抓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活动“这一关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协调联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工作。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先后邀请了数十位国家、省、市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举办法治讲座。连续两年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参考人员达2万人(次)、参考率达96%。持续推进“增强法治观念、做学法用法模范”主题党课活动。

二、实现市、县、乡(镇)、村(居)“四级联动”。 统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统一规划,各地分期投资,实现一县(区)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一村(居)一阵地的建设格局。培育范县等法治文化建设典型。共建成42处法治文化公园、街区、长廊,完善1000余处宣传专栏、法律书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传统宣传阵地。打破县(区)、部门界限,鼓励并组织优秀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跨地方、跨部门,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做到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普法资源共享。组织“法律进社区”戏剧文艺巡演活动。组织《濮阳早报》开展“小记者看濮阳”夏令营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法治引领少年梦”主题征文活动。共举办宣讲活动290场(次),发放法治春联、扑克、挂历、宣传页等宣传资料100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活动3000余场,解答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

三、把普法工作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四项内容”相结合。把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校园,以“以案释法”的生动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六进入社区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编印发放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50余万份,在市内道路两侧、公园、娱乐场所、银行、社区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法治内容100余万条(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50余万条。

四、组织开展“六项普法”创新活动。开展普法产品创作活动,组织文化工作者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产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活动,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推进“颐和广场税收法治文化苑”第三次扩建提升。开展村(居)民法律学校建设活动,力争全市现有的505个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均建立法律学校(夜校),成为村(居)民学法阵地。开展普法工作者、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开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网络活动,以“法治濮阳网”、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为平台,推动运用普法手机短信、街区电子亮化普法、银行“法治之窗”等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创建“2348”活动,在“六五”期间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300个、“民主法治社区”40个、“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