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强化督导工作助推教育快速发展

08.05.2014  14:31

近年来,濮阳市认真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结合,依法开展教育督导,促进了县区教育责任的落实,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督导方向,突出检查重点。该市结合实际,明确了“哪些方面工作薄弱,就督导哪些方面”,“哪里是上级部门要求的重点工作,就督导什么”,区别轻重缓急,确定督导主题。首先,针对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投入不足、教师补充不及时的现状,将财政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政指标体系进行强力督导。其次,根据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将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纳入督导范围。第三,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校安全专项督导。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督导什么”的问题,明确了县区政府教育责任的重点,教育督导工作有了强有力地抓手。
  
    二是完善督导机制,强化督导权威。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及时研究教育督导问题,安排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督导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下发督导工作通知,明确将督导结果纳入县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范围,增强了督政力度和效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时,由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秘书长带队,并协调市人大、市政协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抽调熟悉教育政策、精通财务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督政工作小组。为保证督导效果客观公正,我们还适时聘请外地督学参与督导工作。2012年,聘请三门峡市教育财务专家师绍信同志协助督政;2013年,从全市财务人员选拔5名同志参与教育投入专项督导,增强了工作成效。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谁来督导”的问题,构建的督导权威,确保了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细化督导方案,坚持依法督导。首先,认真制定教育督导方案。根据督导主题合理安排督导工作时间、评估细则、督导方法、人员分工等。如在经费投入督导时,明确了教育费附加、教师培训经费、土地出让金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计提教育资金、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等教育费用检查标准,使每项内容于理有据、于法可依。其次,在督导过程中,该市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情况,依法调取有关单位账册,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第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明确督导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确保了督导结果客观公正。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如何督导”的问题,促进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了依法督导。
  
      四是及时反馈通报,促进问题整改。及早反馈、如实通报问题是督政工作重要环节,促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是督政工作的目的。在督导过程中,该市采取现场梳理汇总问题、当场反馈的方式。督导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分管副市长当面通报督导结果,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引起了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区积极行动,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为增强整改实效,濮阳市坚持通过《濮阳日报》等媒体向社会通报督政结果,督促县区整改。2013年,把督政结果通报时间后移,变问题通报为整改通报,施行跟踪问效,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区在新闻媒体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政府要闻》报送市四大班子领导。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督导后如何办”的问题,促进了问题有效整改。
  
      目前,该市教育督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教育投入政策得到落实。近两年累计追回教育费附加、教师培训经费等9332万元,并使教师培训经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二是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建立了教师随缺随补机制,先后补充教师804人。提高了农村教师待遇,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如濮阳县教师绩效工资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000元;各县区自2013年起,向黄河滩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发放每人每月100元-500元的补贴。三是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建成371所标准化学校,薄弱学校建设切实得到加强。       
  
 

  (濮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