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商局多策并举宣传《条例》

13.10.2014  16: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切实增强工商机关和市场主体履行自身法定责任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濮阳市工商局坚持一手抓内部培训,一手抓外部培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开展业务精英重点培训。为了提升系统从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9月5日,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的通知》,明确了培训对象、内容和要求,并于9月10日至11日在濮阳宾馆四楼会议室,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意义、特点等,对工商系统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县分局也仿效市局的做法,开展了专题培训。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320多人。

  二是开展骨干企业示范培训。为了增强骨干企业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9月30日,市局举办了两期骨干企业《条例》培训班,培训内、外资企业400多家。培训中,既有法规条文的讲述,也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软件的演练操作,企业普遍反响较好。华龙分局、油田分局也结合实际,分别举办了针对辖区内的企业培训,培训企业150家。通过开展企业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依法进行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三是开展产业集聚巡回培训。为了增强产业集聚区企业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局决定从10月13日开始,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8个产业集聚区的企业开展《条例》及配套规章巡回培训,通过培训,使企业明白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