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五项气象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15.05.2014  12:53

  近日,濮阳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14年濮阳市气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五项气象重点工作列入各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2014年的各县(区)气象工作目标,重点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在气象现代化建设、完善“两个体系”、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以及防雷安全等工作任务。具体要求:一是县(区)政府出台气象现代化政策性文件和保障机制;二是在现代科技示范园区和粮食生产核心区、该标准粮田建设气象设施;三是根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有计划增加作业装备,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四是依法保护辖区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本辖区气象主管机构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五是加强防雷安全工作,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安全普查率、不合格整改率均达到100%。全年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根据各县(区)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确保重点气象工作的有效落实。
      将气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是进一步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对健全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和气象现代化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徐巧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