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一派出所副所长被判缓刑期间又涉重新犯罪

03.07.2015  11:17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姜烽烜

  本报信阳讯 6月30日,本报A11版以《拿着警察证,网上10万元“卖”户口》为题,报道了信阳市一非法为他人办理户口的派出所前副所长齐磊,在被法院判处缓刑后,仍以警察身份在网上联系买家,声称10万元可以为3岁以内儿童办理户口。齐磊的行为被打拐志愿者曝光后,信阳警方立即展开调查。7月1日夜间,信阳市潢川县公安局通报称,已向法院申请撤销齐磊的缓刑,并跨省追捕同案人员。

  2014年8月,信阳市潢川县来龙乡派出所副所长齐磊,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今年4月,仍在缓刑期的齐磊与王某通过互联网“兜售”新生儿户口,被打拐志愿者发现。6月底,志愿者曝光了齐磊的行为和部分身份信息。随后,信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潢川县公安局7月1日夜间就齐磊事件发布通报,称已于6月28日对齐磊依法刑事拘留。鉴于齐磊被判处缓刑期间又涉嫌重新犯罪,潢川县司法局于7月1日将其移送潢川县人民法院审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通报还称,目前,专案组正在对外省的其他主要涉案人员开展追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