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漯河等四部设区市的地方性法规获批

29.05.2017  19:50

  5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批准了《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四部法规。为保护好湿地资源,郑州市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像划定耕地红线一样,建立健全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条例规定对湿地实行分类保护和名录管理,并对湿地和名录的认定条件、程序以及采取的相应保护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条例规定,如果因为保护湿地而使个人或单位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获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这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条例还专门就黄河湿地保护作出相关规定。

  《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是另一部关于生态环保的法规。沙澧河景区贯穿漯河市中心,属开放式景区,是市民休闲的重要场所。条例明确了景区管理体制,规定在景区内开展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需要得到批准;禁止在景区内洗涤衣物、乱扔垃圾、乱涂乱画、露天烧烤等行为,禁止车船乱行乱停,禁止犬只(导盲犬除外)进入核心景区。

  《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就立法工作各项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条例规定立法调研中要组织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列入常委会议程的法规案,要征求利害关系人、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的意见建议。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主管部门、管理职责、机构设置、执法范围、队伍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让城管执法不能任性,也不能失职。(记者 刘亚辉)